
JS必知的6种继承方式
JS作为面向对象的弱类型语言,继承也是其非常强大的特性之一。那么如何在JS中实现继承呢?让我们拭目以待
JS继承的实现方式
既然要实现继承,那么首先我们得有一个父类,代码如下:
1、原型链继承
重点:让新实例的原型等于父类的实例 特点:
- 实例可继承的属性有:实例的构造函数的属性,父类构造函数属性,父类原型的属性。(新实例不会继承父类实例的属性!)
缺点:
- 新实例无法向父类构造函数传参
- 继承单一
- 所有新实例都会共享父类实例的属性(原型上的属性是共享的,一个实例修改了原型属性,另一个实例的原型属性也会被修改!)
2、借用构造函数继承
核心:使用父类的构造函数来增强子类实例,等于是复制父类的实例属性给子类(没用到原型)
重点:用.call()和.apply()将父类构造函数引入子类函数(在子类函数中做了父类函数的自执行(复制)) 特点:
- 只继承了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,没有继承父类原型的属性
- 解决了原型链继承缺点1,2,3
- 可以继承多个构造函数属性(call多个)
- 在子实例中可向父实例传参 缺点:
- 只能继承父类构造函数的属性
- 无法实现构造函数的服用(每次用每都要重新调用)
- 每个新实例都有父类构造函数的副本,臃肿
3、组合继承(组合原型链继承和借用构造函数继承)(常用)
重点:结合了两种模式的优点,传参和复用 特点:
- 可以继承父类原型上的属性,可以传参,可复用
- 每个新实例引入的构造函数属性是私有的 缺点:调用了两次父类构造函数(耗内存),子类的构造函数会代替原型上的那个父类构造函数
4、原型式继承
重点:用一个函数包装一个对象,然后返回这个函数的调用,这个函数就变成了个可以随意增添属性的实例或对象。Object.create()就是这个原理 特点:类似于复制一个对象,用函数来包装 缺点:
- 所有实例都会继承原型上的属性
- 无法实现复用(新实例属性都是后面添加的)
5、寄生式继承
重点:就是给原型式继承外面套了个壳子 特点:没有创建自定义类型,因为只是套了个壳子返回对象(这个),这个函数顺利成章就成了创建的新对象 缺点:没有到原型,无法复用
6、寄生组合式继承(常用)
寄生:在函数内返回对象然后调用 组合:
- 函数的原型等于另一个实例
- 在函数中用apply或者calL引入另一个构造函数,可传参
重点:修复了组合继承的问题
7、总结
继承这些知识点与其说是对象的继承,更像是函数的功能用法,如何用函数做到复用,组合,这些和使用继承的思考是一样的,上述几个继承的方法都可以手动修复他们的缺点,但就是多了这个手动修复就变成了另一种继承模式。这些继承模式的学习重点是学它们的思想,不然你会在coding书本上的例子的时候,会觉得明明可以直接继承为什么还要搞这么麻烦。就像原型式继承它用函数复制了内部对象的一个副本,这样不仅可以继承内部对象的属性,还能把函数(对象,来源内部对象的返回)随意调用,给它们添加属性,改个参数就可以改变原型对象,而这些新增的属性也不会相互影响。
